自1993年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特别是2002年底机构调整在原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基础上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来,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突出“科学发展、四求先行”实践主题,着力推进产业、港口、城市发展目标和实现泉州的新一轮发展,严格遵循“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为宗旨,以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为中心,以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居住条件为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发展业务,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水平,扎实推动住房公积金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大改善了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了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业务总量位居全省前列。
截止2009年5月底,全市累计有4262个单位、24.64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3.56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41亿元 用于购建房等;累计向3.29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2.97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418万平方米,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互助作用。市管理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全省房改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直文明单位、市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示范点、市直机关计生先进单位、市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达标五好党支部等荣誉称号。